首次租車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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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租車

駕駛限制:年滿 20 歲並持有合法駕照的旅客
提供車型:3 人座 (法規規定限乘人數)
取還車地點:原地租車原地還
租車天數:露營車租借方式以「天」計算,以24小時計為一天,例:8月1日12:00至8月2日12:00,此為一天
預約時間:請於租車出發前十天預約,並給付訂金才算完成預約
取車時間:9:00~18:00,若超出服務時間,需另加收服務費用,2小時內以新台幣400元計費,之後每小時加新台幣200元,以此類推。
必備證件:(請每位駕駛務必於取車時提供以下所有文件)
1. 填寫指定駕駛人駕駛執照(或國際駕照)
 * 若旅客的國家核發之國際駕照未經過台灣官方認可,請提供台灣法律認可機構英語翻譯之駕照文件
2. 填寫國籍及護照或身分證資料(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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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車及還車付費及手續辦理

線上訂車完成後請務必核對訂購車型、訂購人姓名、取還車地點,並請選擇合適之取車時間
若需要預租折疊式腳踏車、戶外家具、戶外炊具等其他額外自費加購之物品,請務必於線上提前訂購,以利租車公司事先為您準備;若未事先 預訂,可能會因庫存不足導致無法供應,敬請知悉
若資料錯誤需要修改,請務必與 TRAVELER 旅行者 客服人員聯繫
.取車
請準時至取車地點取車,如需延遲提車請於3小時前提前與 TRAVELER 旅行者 客服人員聯繫
如於預定時間超過1小時未取車,該訂單取消並不退費
每位駕駛都必須親自至現場辦理取車手續並簽訂租賃合約
領取清點車上配備及使用教學
由服務人員以錄影機預錄車輛交車時外觀及內部狀況以電子檔案紀錄.並於旅客提車時當面確認後轉存旅客收機中備檔,方便還車時現場校對
請預留至少 1 小時的時間辦理取車手續,當地服務人員會為您做簡短的安全駕駛宣導,並介紹露營車的功能及使用方式
.還車
請準時於訂購之還車地點還車
可還車時間每天09:00~18:00。約定時間還車逾時者,需加收每小時服務費新台幣700元,如超過六小時須以一日租車費用計算收費。
若超出服務時間09:00~18:00,需另加收服務費用,2小時內以新台幣400元計費,之後每小時加新台幣200元,以此類推。
還車前請確認已將油箱加滿,如未加滿,租車公司將依旅客使用狀況酌收費用
請確認污水箱及排泄物箱已清空、垃圾處理妥當並確認車內環境乾淨整潔,如還車時未維持車內整潔,租車公司會依狀況酌收清潔費用最高 2000新台幣
額外租借的商品請放置於後行李艙中,大型物品請協助收好並置於車內
請記得攜帶個人隨身行李
可能產生之額外收費
1. 車輛清潔費(洗手間和廢水箱未清空、露營車內吸煙、發現寵物殘留物等)
2. 交通違規罰單(超速、違規停車、行駛禁行道路,露營車於違規地點過夜等)
3. 道路救援費
4. 未準時於還車時間還車
5. 還車時未將柴油加滿
6. 租賃期間產生之過路費(ETC)
7. 車輛零件之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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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約定日期或取消訂車

1. 如欲更改取車日期,請於十天前與TRAVELER客服人員電話聯繫更改日期,更改之日期以三個月內指定日期有效(以一次更改為限、六個月內有效)
2. 如欲更改訂車駕駛人資料或乘客資料請於十天前與TRAVELER客服人員電話聯繫更改人員資料(以一次更改為限、六個月內有效)
3. 預訂後如欲取消租車,需提前聯繫旅行者客服,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第4條、第5條、第20條暨其應記載事項第4點及第5點(修正草案)」案)等規定辦理。
 定金之退還依下列規定辦理:
 .預定租車日10日前取消者,得請退還已付定金100%。
 .預定租車日6~9日前取消者,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50%。
 .預定租車日4~6日前取消者,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40%。
 .預定租車日2~3日前取消者,得請求甲方退還已付定金30%。
 .預定租車日1日前取消者,得請求退還已付定金20%。
 .預定租車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得不退還乙方已付全部定金。
4. 如欲取消訂單,退款手續費需自行吸收。匯款手續費15元,刷卡退費手續費3%。